1.东丰县横道河镇农机站原站长徐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农机经销企业贿赂问题。徐强在担任横道河镇农机站站长期间,于2010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两户农机经销企业贿赂款共计1万元。徐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东辽县渭津镇正俗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文传、文书李勇兵为他人担名申购补贴农机具问题。2012年,张文传找到村文书李勇兵和村民车某,三人共同担名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马某开具购买农机具介绍信,致使马某购买3台补贴农机具后非法倒卖获利,造成损失24.6万元。张文传、李勇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辽县辽河源镇长治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富才为他人担名申购补贴农机具问题。2012年,张富才应林某请求,找到同村亲属李某为林某担名购买1台补贴农机具,造成损失11.3万元。事后,张富才收受林某好处费2万元。张富才还因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