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取证,2011年石家庄市普兰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内蒙古申报补贴目录时存在虚高报价提高补贴额,涉嫌套取购机补贴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为了严肃农机购置补贴纪律,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34号)要求,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取消石家庄普兰迪机电有限公司所有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停止办理补贴申请。同时对经销商敖汉旗振宇农机公司提出严重警告,责成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做出处理。
所有参与补贴的企业和经销商要以此为鉴,严格按照有关购机补贴政策要求:一是要合理确定产品市场价格,严禁补贴产品价格和市场价双轨制,通过抬高产品价格空套补贴资金;二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通过优质优价赢得市场;三是切实做好已售产品的“三包”服务等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开展补贴产品市场价格调研和补贴额确定工作研究,严把补贴申请审核关,从源头上防止价格虚高套取补贴资金。同时加大对违规违法产销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惩不贷,坚决取消补贴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