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德州辉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的通报
各相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相关线索,经组织调查核实并约谈企业,德州辉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宁夏邵强农机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9RSJ-6揉丝机、9RSJ-10揉丝机,在补贴实施中存在实际机具与补贴系统录入机型不符、配套总功率与技术规格信息中配套总功率不一致、未按真实销售价格开具发票等违规行为,涉嫌主观故意生产和销售与法定鉴定公示的参数和配置不符的机具,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降低配置、以小充大、虚开发票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经营问题。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理情况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机办〔2019〕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
(一)取消德州辉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的补贴产品资格。
(二)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宁夏邵强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经销资格6个月,暂停期满后,经企业自查整改到位并书面申请恢复补贴资格,按程序研究后续处理措施。
(三)被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自发文之日前(以机打购机发票为准),经核实符合补贴规定的产品可继续办理补贴;对不符合补贴规定的产品,由宁夏邵强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在两个月内将补贴资金7.36万元退缴当地县级财政。因取消或暂停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二、相关要求
(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补贴申请审核、机具核验及补贴机具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形及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逐级报告。
(二)各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及承诺践诺,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