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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机推广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4-09-29 15:1012240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机推广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

为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农机推广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及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机推广机构及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生产经销企业等社会资源的作用,围绕粮油等主要农作物,适时举办农业机械化生产现场演示和技术推广,重点开展水稻、油菜的机械化育苗、栽植和机收减损示范,指导农户开展水稻合理密植和油菜精量播种、高效植保、联合或分段收获等关键技术推广与装备选型工作。围绕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开展高效植保、采摘收获、残膜回收等技术示范。围绕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重点生产环节,大力推广应用绿色高效智能养殖装备,加快推进畜禽水产养殖装备与技术融合,引领机具迭代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

二、持续培育农机农技人才队伍。各地要加大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农机推广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水平。在农机化推广人才培育上,以主推技术和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为重点,加大绿色、智能、高效农机化装备使用及维修保养技术培训。在农机化管理人才培育上,重点对农机购置与应用及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质量投诉处理、农机化统计、农机产业指导等业务培训。

农机化推广及管理人才培育工作由培训机构实施。优先选定全国及省公布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及全省示范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鼓励优质培训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训任务。培育师资优先聘请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全国共享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和部省公布的农机“土专家”。每期集中培训时间及实训课程等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县级培训、省级调训经费按有关标准在项目县市区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据实列支。建立培育档案,抓好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及监管平台信息录入。

三、加强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各地要围绕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目标,有计划、分批次建设高标准农机化示范基地,并立有项目简介牌。示范基地要达到以下基本标准:即规划水平高,功能区设置合理,水电路、培训室、机库棚、维修间、烘干房、育秧中心等基础设施配套;“宜机化”水平高,修建机耕道路(含桥涵),打造农机便利的通行与作业应用场景;农机装备水平高,拥有主要作业环节的机具及设备,实现智能化操作、数字化管理;机艺融合水平高,开展机艺融合技术试验示范、现场演示、技术培训等每年2次以上、人数在50人以上。

四、统筹做好农机推广服务相关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农机化相关数据统计,数据真实,及时报送。建立农机服务反馈机制,收集小农户生产问题及意见建议,推进农机推广服务方式方法改进。健全农机推广人员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创建、“寻找最美农技员”、十佳农技推广标兵等典型选树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宣传推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农机推广服务工作已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等省级考核内容。未尽事宜,请各地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各地将省级补助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情况与附表于9月29日之前上报,其它执行情况及附件填报于2024年12月10日前上报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word、PDF格式盖章版)。联系人:吴道锋;办公电话:0731-85521965;电子信箱:hnnjhglc@163.com。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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