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龙泉市菇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投档违规行为处理的通告
(2024年13号)
我省在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2024年第1次审核过程中,发现龙泉市菇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湖南鑫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众兴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投档违规行为(详见附件)。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相关规定和程序,作出以下处理:
取消龙泉市菇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16ZZC-700型程控式装袋扎口机、湖南鑫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HGB-84-B型果蔬烘干机、嵊州市众兴机械有限公司 6CH-452型扁形茶辉锅机等3款产品在福建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相关产品被取消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经济损失等后果,均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有关企业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附件:龙泉市菇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措施
(通告〔2024〕13号)附件:龙泉市菇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措施.xlsx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