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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2021-07-02 16:338400

七、农业资源保护利用

 

26.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奖资金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有条件的地方可用于推动生产转型,提高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

 

27.渔业发展补助。聚焦渔业资源养护、纳入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促进渔业生产等方面,重点支持建设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以及渔港经济区公益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整治维护,开展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实施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奖补等。支持实施渔业资源养护,继续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促进恢复或增加渔业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渔业种群结构。

 

28.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开展长江禁捕退捕财政补助资金监督检查,推动资金落实到位、规范有效使用。强化长江禁捕退捕资金落实情况定期调度,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巩固长江禁捕退捕取得成果。

 

29.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畜牧养殖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扶持一批企业(畜禽养殖企业除外)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3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范围内整县推进,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打造一批全量利用样板县。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31.地膜回收利用。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支持100个县整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鼓励其他地区自主开展探索。支持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并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有条件地区集中开展适宜作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和新疆棉区机械化回收农膜。

 

八、农业防灾减灾

 

32.农业生产救灾。中央财政对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农业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支持范围包括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及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恢复农业生产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牧区抗灾保畜所需的储草棚(库)、牲畜暖棚和应急调运饲草料补助等。

 

33.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补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储存、注射(投喂)以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大力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予以支持,由各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切实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

 

3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稻谷、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以及稻谷、小麦、玉米制种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继续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5.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支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农村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衔接,着力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务求长效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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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专刊》出版
近日,在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指导下,中国农村杂志社编辑出版了《农民文摘?021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专刊》,宣传解读2021年三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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