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自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通知》精神,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做好保通保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恢复收费时间为5月6日零时,其中,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封闭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恢复收费后,将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近期,我省对货车收费标准进行优化完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优化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和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将通过95022、12328以及96369监督服务电话,共同为公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