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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农机化惠农政策新变化 机具补贴范围增加6个品目

2019-06-03 16:446780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暨农机化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总体部署,今年省里对各项农机化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机具补贴范围增加了6个品目。在2018年补贴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基础上,今年全省补贴机具品目增加驱动耙、小粒种子播种机、秧苗移栽机、撒肥机、水果分级机、秸秆压块机6个品目,进一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补贴机具,引导推动农业机械化向更宽领域发展。

 

补贴资金较去年减少30.7%,对管理核验难度大、风险高的部分机具品目实行档次优化合并。今年省里分配给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800万元,较去年减少了30.7%。对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联合收获、烘干等关键机械装备和棉花、花生、薯类、果蔬等大宗优势经济作物实行重点倾斜,基本维持原补贴额度;对管理核验难度大、风险高的部分机具品目,包括喷杆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微灌设备、灌溉首部、20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实行档次优化合并。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产销企业实行规范实施政策承诺制,落实五项承诺。对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产销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实行规范实施政策承诺制,落实企业责任。一是承诺将本企业数据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数据相互校核;二是承诺对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三是承诺其所授权的经销商对销售价格2万元以上的补贴机具通过非现金方式与购机者进行购机款结算;四是承诺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助机具购机款;五是承诺加强内部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后,主动自查自纠并及时报告。

 

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资金兑现时间限定在30个工作日内。今年起,全省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系统中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并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今年农财两部门对资金兑现时限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推行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能耗农业机械。今年在全省所有农机购置政策实施县推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具体标准和程序继续按照《山东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农机报废更新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统筹实施,在资金范围内对报废更新机具优先补贴,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在购机补贴资金规模内额度不限、敞开使用。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每亩减少5元。按照农财两部门要求,今年省里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每亩35元下调为30元。省厅安排我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1113万元,下达给我市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95万亩,为补助面积的2.5倍。

 

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在去年基础上,今年继续实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支持推动农机产品技术创新、鉴定推广和转化应用,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新产品试点品目仍为大蒜种植机械、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拟新增设施大棚补贴试点,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械设备补贴。

 

为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市将开展农机化惠农政策宣传,及时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优化程序设计,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大力推广“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加快政策实施进度;加强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和行为的查处力度,打造公平公正的实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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