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滨州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7年,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31件。其中,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26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因举证难,追责难,调解难,较为典型。滨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购买农资要记住“四要”“四不要”,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必须物资,此类投诉虽然数量不多,但相对典型。主要表现在:农民意识淡薄,举证难。农民在购买农资商品时往往没有要求农资经营户出具销售凭证的意识,致使维权难度增大。销售环节众多,追责难。农资销售从生产方至批发商、最后至零售商,整个销售链层层相扣,若其中一个经销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无法追溯大批发商或生产方责任,使维权陷入僵局。纠纷成因复杂,定责难。农作物的生产过程与气候、土壤、环境、栽培技术、农资的使用方法等多方面因素都有一定关联,导致农作物受损责任的准确认定成为一大难点。受损农户面广,调解难。农资消费纠纷及人数多,容易在解决纠纷途径、赔偿费用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影响维权的进展。
滨州市消协提醒,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做到“四要”:要看经销商是否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要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使用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认真阅读农资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切忌仅依赖经销商的介绍而使用;要向经销商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切忌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经销商的字据或收条。同时要做到“四不要”即:不要贪图小便宜,不顾质量而购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要看“大”不看“小”,有些产品为炫耀卖点在包装上用大字标出,而为应付监管部门检查,将实质内容印成小字;不要被新概念迷惑,有些农资产品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包装上标以“生物”“活化”“绿色”等高科技名称,而实际是一般产品;不要自认“倒霉”,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及其他危害等现象,应向当地农业、质监、工商和消协等有关部门及时反映举报。
对于遇到农资纠纷时,如何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滨州市消费者协会也给出了维权方法和途径。首先,在向有关部门投诉前,先与生产者或经营者协商反映问题,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在投诉假劣农资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投诉,不夸大事实,投诉要求合理合法。同时,投诉要迅速,如果与经营者协商不成,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另外要注意,在投诉前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设置的种子管理机构申请鉴别质量问题,其他农资的质量问题可以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权威的技术检测。投诉时,材料要齐全,完整投诉时要书写投诉书,内容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购买农资日期、价格、销售者或生产者、农资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时间、因农资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投诉要求和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