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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组织对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市、县(市、区)进行申报的通知

2013-06-25 14:369690
关于组织对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市、县(市、区)进行申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市、县(市、区)建设步伐,提升全省水稻机插秧整体发展水平,现就2013年度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市、县(市、区)进行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根据《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市、县(市、区)考核办法(试行)》(苏农机科〔2011〕22号)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在完成自评估的基础上,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并请各市农机局将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申报材料于7月5日前报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二、2013年申报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市、县(市、区),由省农机局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将于7月10日开始。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乡镇由各市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农机局备案。
  三、考核合格的市、县(市、区)拟在全省农机化工作上半年度会议上进行表彰。
  请各市本着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组织申报与相关考核工作。
  联系人:薛艳凤、张飞;联系电话:025-83275142、83275256;电子邮箱:jsnjk@163.com
   
  附件: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市、县(市、区)考核办法
          (试行)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6月24日

 
附件:   关于组织对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市、县(市、区)进行申报的通知.doc

来源地址:http://www.jsnj.gov.cn/info/2013/6/24/info_74_94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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