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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结果公示

2012-01-01 14:1815620
 根据《关于开展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的通知》(农机鉴【2011】76号)安排,依据《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准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织人员对41家自愿申请参加评定的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的维修服务能力进行了现场审查、电话调查和专家评审等评价工作。

    经评审,各生产企业在维修服务的制度建设、培训管理、配件供应、服务网点建设、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和提高。拟确定2011年度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合格企业35家(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2年1月17日前),如对所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维修与职业技能指导处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

    邮编:100122

    联系人:王扬光 田金明     电话:010-59199096,010-59199096

    传真:010-59199097        邮箱:zhdch@cam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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